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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商所:關于發(fā)布蘋果期貨合約規(guī)則修訂案的公告

2020年07月14日15:39   來源:西本資訊
摘要:鄭商所發(fā)布蘋果期貨合約規(guī)則修訂案,將合約交割月份修訂為“1、3、4、5、10、11、12月”;將最后交割日修訂為“倉單交割: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3個交易日;車(船)板交割:合約交割月份的次月10日”。

經鄭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,并報告中國證監(jiān)會,我所對蘋果期貨合約及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》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及中轉倉單管理辦法》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蘋果期貨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,現將修訂案予以公布,取消蘋果期貨7月合約的修訂自蘋果期貨2007合約摘牌后施行,其他修訂自蘋果期貨2110合約起施行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1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鮮蘋果期貨合約》修訂案及修訂對照表

2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鮮蘋果期貨合約》修訂凈稿

3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》修訂案及修訂對照表

4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》修訂凈稿

5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及中轉倉單管理辦法》修訂案及修訂對照表

6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標準倉單及中轉倉單管理辦法》修訂凈稿

7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修訂案及修訂對照表

8.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修訂凈稿

鄭州商品交易所

2020年7月14日

附件1.docx附件2.docx附件3.docx附件4.docx附件5.docx附件6.docx附件7.docx附件8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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